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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司法局拟处罚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 大事纪要

来源: 忆通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海涛 时间:2009-02-18 点击:

            2009216(星期一)下午15时左右,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海淀司法局)六位工作人员来到了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忆通律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A512室的办公室.

    这六位工作人员有一位男士说是姓朱做党建工作的,其中一位女士据后来的签名知道姓名是:赵芳,其余的不知姓名及所认岗位.

    他们送来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权利告知书》海 司告字(2009)第001号(见附件一).

    并且赵芳女士又拿出一个记事本要求忆通律所工作人员签收.

    忆通律所实习律师季化在赵芳女士的记事本上签了字,这六位海淀司法局工作人员就离开了忆通律所的办公室。

    海淀司法局这六位工作人员均未出示工作证件.

    后来我在北京市司法行政网(http://www.bjsf.gov.cn/zwgk/jgsz/)以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机构职能-→区司法局:

http://61.49.38.22/hdxxweb/docs/www/zwgk/jgzn/gzry.jsp?orgid=17)的工作人员介绍中,也都没有找到这位朱姓男士与赵芳女士的任何介绍记录。

2009217上午十时左右,忆通律所的合伙人之一于佳斌律师与季化实习律师及李劲松律师的主任助理张海涛来到了海淀司法局法制办公室,

向他们递交忆通律所的『对《海 司告字(2009)第001号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权利告知书》的申辩』(见附件二).

接待我们的是赵芳女士与那位朱姓男士.

朱姓男士给我们谈话,赵芳做笔录。

朱姓男士告诉我们:

忆通律所是因为在太平家园物业纠纷案件以及山东青岛拆迁案中让李苏滨以忆通律所副主任的身份参与了庭审,并为李苏滨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书;所以将会受到海淀司法局的行政处罚。

他还提醒我们说:

北京律协要换届了让忆通律所现在的12位律师积极参与投票选举。

2009217下午15时左右海淀司法局又来了四位工作人员包括赵芳女士与朱姓男士到忆通律所办公室;他们这次来是送达『《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海 司听告字2009001号)』(见附件三)。

据该告知书上所述,海淀司法局将对忆通律所作出:“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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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trs/raw/3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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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新闻】本文网址:http://news.sohu.com/20081028/n260288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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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闻】本文网址:

http://news.sina.com.cn/c/2003-10-30/08501023426s.shtml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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